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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13浏览次数:1675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充分展示我院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中的成果,激励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实施我院“十二五”规划和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以及学院建设、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根据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经院党委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就表彰对象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表彰对象重点是近三年来特别是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和学院教学科研、教育管理、示范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

1)组织建设:坚持“三课一会”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基层党组织成员团结、务实、廉洁,有较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系列活动,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

2)工作业绩: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学院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3)群众反映:密切联系群众,从实际出发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受到群众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

1)政治素质: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很好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思想品德优良,清正廉洁,严以修身,严以律己。

2)工作业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奉献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承担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服务群众:自觉维护群众利益,不与群众争名争利,积极参加为群众服务的各项活动,热心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受到师生敬佩爱戴。

4)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1)推荐办法: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为评选表彰工作的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要按照所分配名额(见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采取先申报,再按照分配指标择优评选),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

2)推荐要求:各推荐单位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广泛听取意见,务求推选对象能经得起检验。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和部门进行公示。推荐对象应向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等一线基层岗位倾斜,注意推荐基层党支部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推荐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人选。

四、材料报送

1.各推荐单位需报送推荐情况报告,包括组织推荐过程、评选及公示情况等。

2.推荐材料包括有关表格(附件23)及先进事迹材料(一般2000字左右)。上述材料一式两份(请统一用A4纸),于2014613之前报院组织人事处。

五、表彰方式

由院党委作出《关于表彰全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以精神鼓励为主,将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附件1: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安庆职业技术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附件3:安庆职业技术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澳门永利皇宫官网入口委员会

2014512

附件:相关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