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规范维修材料管理,合理使用材料,减少单位成本支出,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职责
总务处校园管理科负责维修材料的统一采购、管理,仓管员清点入库,并做好登记入账,维修人员做好校园负责区域维修工作,如遇节假日及抢修情况,校园管理科负责另行通知进行维修。
三、程序
1、物资即将缺乏时,各维修人员应提前报到总务处校园管理科,不得私自购进。
2、正常维修领料
(1)由维修经办人向仓库管理员提出领料申请,由分管仓库负责人填写领料单,维修经办人在领料单上签字,确保领料单填写正确。
(2)仓管员凭领料单从仓库统一取材料,交维修经办人,经办人必须当场核对。做好材料以旧换新,仓管集中保存,总务处统一处理更换的旧材料。
(3)维修或安装领用的材料,施工完成后,经办人需做好维修记录,消耗的材料必须由用户签字认可。(附表)
(4)维修记录必须及时交材料管理员(无特殊原因2个工作日内),未用完材料同时交仓管员入库,以及更换的损坏材料交换到仓管员,以备核查。
(5)仓管员必须及时核对维修记录、材料领用单及返还的材料,核实无误,登记统修台账,同时将返还的材料办理退库手续。
3、抢修材料
(1)为满足突发事件或非工作时间抢修之需,由分管仓库管理负责人审批后,维修人员可备部分材料。
(2)备用材料的领料规定同正常维修领料。
(3)备用材料由维修人员负责保管,但仓管员必须登记造册,每月盘点一次核对已用完的备用材料,督促维修人员凭用户签字确认的维修记录及时办理领料,补足备料,确保满足应急抢修,(另更换的旧材料留存便于备查)。
总务处
2021年5月6日
附:日常维修(材料)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