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秘高〔2014〕1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皖教高〔2012〕7号)文件精神,全面构建应用型高等教育体系,推进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发挥创新创业训练及学科和技能竞赛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及进一步加强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的管理,提升大学生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创新创业训练及学科和技能竞赛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创新创业训练及学科和技能竞赛是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大学生创新思维训练、创新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提升有着十分显著的作用,是高校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创新型人才、增强就业竞争力、增进产学研合作的有效途径,是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以创新创业训练及学科和技能竞赛为抓手,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培养,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科学构建创新创业训练及学科和技能竞赛三级实施体系
各高校要围绕办学目标,结合人才培养特色,以相关学科为依托,针对不同项目级别,确定不同实施目标,积极探索构建科学的创新创业训练及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实施体系。积极完善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开展模式,建立教研结合、项目驱动、多部门协同的学科和技能竞赛实施格局。要根据竞赛的具体内容,针对不同专业课程教学要求和不同年级课程开设情况,分类分层组织引导大学生开展竞赛工作,切实提高学科和技能竞赛效果,充分发挥竞赛育人作用。
三、着力倡导创新创业训练与学科和技能竞赛相互融合协同促进机制
各高校要坚持以创新创业训练及学科和技能竞赛为载体,在紧密结合课堂教学的基础上,激发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升创新能力。通过创新创业训练进一步提升学科和技能竞赛水平,通过学科和技能竞赛进一步促进创新创业训练。积极建立“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创新训练—学科竞赛”良性互动的发展模式,树立“比创新、促提升、谋发展”和“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教、以赛促改”的教学活动观,把创新创业训练及学科和技能竞赛与常规教学环节相结合,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提高创新性、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四、大力营造创新创业训练及学科和技能竞赛的学习氛围
各高校应加大动员力度,组织校内各部门分工协调,齐抓共管,大力营造创新创业训练及学科和技能竞赛的良好氛围,积极搭建平台,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对第一课堂的延伸和补充作用,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应将创新创业及学科和技能竞赛列入教学计划,设立创新创业学分,鼓励引导大学生主动开展、踊跃参加创新创业训练及学科和技能竞赛。通过广泛参与、层层选拔的方式,扩大惠及面。各高校要切实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加强训练,保障效果,为学生课余时间开展创新训练提供良好的条件与环境。
高校应根据具体情况,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选择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创新创业训练及学科和技能竞赛,不得强行组织各种收费的考试项目和竞赛活动,鼓励大学生自主参加各种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
五、积极建立创新创业训练及学科和技能竞赛的激励机制
各高校要采取切实措施,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创新创业训练及学科和技能竞赛活动的指导工作。要把教师指导纳入学校业绩评价体系,在工作量计算、年度评优、职称评审等方面加以体现。要完善对参与学生的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将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有效结合,在班级综合测评、就业、推荐免试研究生或专升本、选调生的评选等方面加以体现。教育厅将定期对各高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及学科和技能竞赛获奖情况进行统计并公布,排名靠前的学校,在振兴计划和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标上给予适度倾斜。
六、切实加强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质量监控
各高校应加强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要采取切实措施改变重申报、轻实施的现状。要遴选覆盖面广、影响面大、层次高的竞赛项目,避免片面追求多而全。要切实维护参赛学生的利益,确保公平公正参赛。要做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评选优秀项目,并做好优秀项目的宣传推广。
七、建立健全创新创业训练及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的管理机制
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及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的管理,对重大赛项加强组织协调。设立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项目评审、国家级项目推荐和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评审遴选及级别认定等工作。各高校要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
八、多措并举完善创新创业训练及学科和技能竞赛的保障机制
省教育厅支持举办的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将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中进行立项并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由各省级赛事牵头承办单位根据振兴计划指南的要求向教育厅申报。参赛高校应对创新创业训练及学科和技能竞赛的顺利开展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要明确经费来源和支出。有条件的高校要将创新创业训练及学科和技能竞赛经费列入“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项目资金预算。鼓励学校采取多种举措,通过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举办竞赛、冠名等方式,积极协助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引进创业投资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拓宽经费渠道。
附件1. 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doc
2.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列表(2014年版).xls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