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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学院会议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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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213 更新时间:2017-03-21 |
各处室、中心,各系部: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重要议事会议议事效率,根据学院主要领导意见,对会议材料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汇报材料应尽量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必要时应提前报请院领导审阅; 2.汇报材料应包括议题提出的背景,需提请会议讨论研究或决策的初步意见; 3.汇报材料应注明支撑材料(附件),并提前准备支撑材料供会议查阅使用; 4.汇报材料要主题突出、表达准确、意见清晰、言简意赅。正常情况下不超过1000字。内容较长的文件稿,应向会议提交不超过1000字的说明稿。 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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